社青团针对改善马来西亚选举制度的建议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在2009年4月21日由团长陆兆福率领下,在总部位于布城的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总部递交上述备忘录予选举委员会秘书。其内容如下:
(一)将选民登记自动化:
为了达成长期目标,选举委员会应向政府提议修改或拟制法律,以确保所有达到一定岁数的马来西亚公民可以自动受登记为合格选民。这可减轻选举委员会克服数百万足龄公民未登记为选民的负担。
(二)把合格选民年龄降至18岁: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上的定义,凡是已满18岁的公民便是一位成年人。一位成年人的投票权不应被剥夺,因此社青团建议把合格选民年龄降至18岁。
(三)废除原有的邮寄选票制度:
邮寄票这课题是一个经常为选举委员会的形象与公信度带来破坏的课题。这是因为邮寄票的投票过程缺乏廉正性。社青团建议废除原有的邮寄选票制度,便只允许不在营地工作的军人投下邮寄选票。
在营地及警局工作的军人及警察的投票方式不应该与普通选民有任何的差别,但他们可在各自的工作地点于投票日的前一天投票。他们必须像其他选民一样在所规定的投票室内投票,同时也必须接受代表各竞选政党的监票员的仔细观察。计算选票的过程也必须在同一地点内及监票员的监督下在进行。
(四)规定至少14天竞选期:
选举委员会必须确保竞选活动能够公平地进行,这包括给予各候选人足够的时间与空间。在竞选期间,所有候选人也应获得在军营及警局里与选民会面的机会。
(五)继续推行并改善政党助理登记官计划:
社青团欢迎选举委员会准许政党党员登记为助理登记官。我们希望此计划可持续下去。我们也希望选举委员会总部能够指示各州选举委员会给予充分的合作。我呼吁选举委员会加速完成各州新助理登记官的注册过程。
(一)将选民登记自动化:
为了达成长期目标,选举委员会应向政府提议修改或拟制法律,以确保所有达到一定岁数的马来西亚公民可以自动受登记为合格选民。这可减轻选举委员会克服数百万足龄公民未登记为选民的负担。
(二)把合格选民年龄降至18岁: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上的定义,凡是已满18岁的公民便是一位成年人。一位成年人的投票权不应被剥夺,因此社青团建议把合格选民年龄降至18岁。
(三)废除原有的邮寄选票制度:
邮寄票这课题是一个经常为选举委员会的形象与公信度带来破坏的课题。这是因为邮寄票的投票过程缺乏廉正性。社青团建议废除原有的邮寄选票制度,便只允许不在营地工作的军人投下邮寄选票。
在营地及警局工作的军人及警察的投票方式不应该与普通选民有任何的差别,但他们可在各自的工作地点于投票日的前一天投票。他们必须像其他选民一样在所规定的投票室内投票,同时也必须接受代表各竞选政党的监票员的仔细观察。计算选票的过程也必须在同一地点内及监票员的监督下在进行。
(四)规定至少14天竞选期:
选举委员会必须确保竞选活动能够公平地进行,这包括给予各候选人足够的时间与空间。在竞选期间,所有候选人也应获得在军营及警局里与选民会面的机会。
(五)继续推行并改善政党助理登记官计划:
社青团欢迎选举委员会准许政党党员登记为助理登记官。我们希望此计划可持续下去。我们也希望选举委员会总部能够指示各州选举委员会给予充分的合作。我呼吁选举委员会加速完成各州新助理登记官的注册过程。
2 Comments:
这是一个能被接纳的新制度?
O O
U
当我不开心事,你愿意陪伴我、、、、
当你不开心事,愿我能为你分忧、、、、
处是泰国急进是一大杀害也。
:)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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