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3 September 2007

政府绝不可授权森那美负责草拟成立北马经济发展走廊执行机构的法案,以免让商业利益超越各族人民的基本权益。

2007年9月13日(星期四)在槟城发表的声明:

负责策划及设计北马经济发展走廊蓝图的森那美目前正草拟法案,以寻求国会通过成立北马经济发展走廊的执行机构。

森那美高级经理莫哈末阿兹里拉查里透露一旦国会通过,这个机构有望在明年3月杪设立。

然而,最让人惊讶的是,尽管森那美属于政府关联公司,但是联邦政府绝不可授权森那美负责草拟成立北马经济发展走廊执行机构的法案,以免让商业利益超越各族人民,尤其是北马4州人民的基本权益。

基于我国奉行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而且政府乃获得人民所委托的一方,那么联邦政府应负责草拟成立北马经济发展走廊执行机构的法案,而不是交由森那美负责草拟有关法案。

即使森那美属于政府关联公司,但是其决策过程却永远把商业利益摆在第一位,以致忽略普罗大众的基本利益。

更何况森那美目前忙于主导把本身、金希望种植及牙直利集团,合并成为资金高达300亿令吉、全世界最大的棕油生产公司。

这个新设立的联合动力有限公司将在今年11月挂牌上市,同时崛起成为马来西亚交易所拥有485亿市场资金的第二大挂牌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森那美会更注重本身的商业利益,并且企图通过北马经济发展走廊的外衣,征用更多土地作为种植油棕的用途,以确保联合动力能够在国际油棕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及律政司署,有必要严正看待森那美负责草拟成立北马经济发展走廊执行机构法案一事,并收回这项授予森那美的权力,同时把有关工作交由相关的政府部门去完成。

唯有这样,政府所推行的北马经济发展走廊计划,才能够更有效地照顾各族人民的基本利益,而不会任由商业利益所剥夺及吞蚀。

与槟州子民共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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