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7 September 2007

審計報告揭弊端 民行投報2政府部門

中國報(2007年9月25日)

(檳城24日訊)行動黨檳州社青團今日針對2006年總審計報告書內容,向反貪污局投報兩個部門。

行動黨社青團丹絨區團秘書黃偉益說,該團投報的是威省市政局與州秘書署。

他指出,在威省市政局方面,是威省巴剎與小販中心的管理,州秘書署方面則是宿舍問題。

他說,在威省巴剎管理方面,過程涉及3任市政局主席,即前兩任的依斯邁、前任的阿里斯及現任法立占。市政局是將威省28個巴剎交由一間公司管理。

他說,根據總審計報告書,原本有關管理合約從1998年至2004年2月到期,市政局雖有延長合約從2004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但至今還未簽署合約,有關公司則繼續管理巴剎,因此是非法的。

“按照合約,有關合約只能延長一次即兩年,像這次延長5年是屬于不合法的。”

他說,既然是不合法的承包商公司,小販就有權不交租,而且根據合約,承包商需在每月7日將所收到的租金扣除費用后交給市政局,但從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都未曾交過,市政局就應該發信提醒他們,該局卻沒發信。

他指出,這就算是違約,違約是每個月需罰100令吉,18個月一共1800令吉。

“承包商必須購買25萬令吉的集團保險,以及火險與財物損失保險,但從2004年3月1日過后,承包商再也沒買保險;按照合約,威省市政局可中止合約,該局卻沒有這么做。”

他說,社青團質疑,這是否有涉及濫權、舞弊,因此要求反貪污局介入調查。

黃偉益是率領社青團團員前往反貪污局投報時,向記者這么指出。

他說,反貪污局調查官莫哈末再尼告訴他,將交給記錄單位處理,每星期四情報評估委員會都會衡量接到的投報是否有根據,若有根據會展開調查,一旦資料齊全將呈給總檢察署。

黃偉益:公務員宿舍
維修費超出定價


社青團丹絨區團秘書黃偉益針對州秘書署將公務員宿舍交給檳島市政局管理,卻又付給市政局管理費,以及多項維修工程收費都超過工程局的價格,向反貪污局投報。

他說,這問題是出在州秘書署或屬下的官員。

他舉例,根據審計報告書指出,裝廁盆的費用是210至246令吉,卻收取850令吉,而有10項維修工程是2590令吉,但工程還沒做卻已經收費,還有6項工程共收費2435令吉,卻是貨不對辦。

他說,有關宿舍是限定退休公務員不能居住,卻有很多退休者仍住那裡,而且一些欠租的也沒被採取行動對付。

他說,宿舍交給檳島市政局管理,該局已有收取維修費,但州秘書署還付管理費用給市政局;此外,一些宿舍拆掉了,有待建新的,都仍照付費用給市政局。

他指出,一些宿舍空置久了,政府也沒想辦法處理,導致損失10萬7228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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