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3 July 2009

婚期近心情大受影響‧州議員也被迫遷


被屋主逼遷的黃偉益(右)與鄰居們召開新聞發佈會,要求屋主出面與他們洽談。(圖:星洲日報)


(檳城)豆蔻村搬遷風波未了,州議員和近百居民也被迫遷!

檳首長林冠英政治秘書兼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在佈置結婚新房的時候,卻與喬治市北京路及過港仔街的鄰居,一起接到發展商指示搬遷通知書,待婚心情大受影響。

黃偉益:婚期近成“受害者”

身為檳州高官和準新郎的黃偉益說,他從政以來曾多次協助被逼遷的人民爭取福利,沒想到這次婚期已近的自己竟成為“受害者”。

他說,他外公一家自1959年就開始住在喬治市這間老家,而他出生後和他們住在一起。雖然他曾在吉隆坡生活9年,但自2008年1月回檳從政後便住回老家。直到之前安排結婚事宜,他也沒有想過要搬走。

佈置新房接搬遷通知書

不料,當他正忙著佈置新房,準備在7月26日娶親時,卻在7月1日收到屋主的律師信,要求他們在8月1日前搬走。

“這或多或少影響我‘待婚´的好心情,我的新房也只能稍微佈置一下。”

他說,如果必須搬遷,他希望能在選區內買下產業以方便照顧選民,但問題在於選區內的產業並不便宜。

他目前希望地主兼屋主可以改變主意允許他們繼續居住在此處,如果對方堅持要他們搬走,希望對方給租戶們更多體恤金和更長的搬遷時間。

屋主要轉賣產業

黃偉益和近百名鄰居們租住在13間屋子。據瞭解,屋主打算將產業轉賣他人,因此要求他們搬走。

租戶中有多人居住當地已超過60多年,他們都希望能與地主接洽,希望獲得更長的寬限期或能與新地主繼續租約。

此外,一些租戶因為戰前屋殘舊、白蟻和火災等問題,年前先後自費(最高達數萬令吉)裝修老屋,因此對地主突然要求搬遷表示不滿。

星洲日報‧200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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