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3 July 2009

古屋租户遭逼迁 州议员无法幸免

光华日报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 晚上六时五十六分



■ 北京路及过港仔街的13间古屋租户抗议地主的逼迁行为,认为地主应与居民共商,解决问题。




■ 北京路2号在2年内耗资了3万令吉装修,却遭地主限定在1个月内搬迁。


(槟城12日讯)战前古屋租户遭逼迁,槟州首长政治秘书黄伟益也无法幸免!

北京路及过港仔街的13间古屋租户,于7月初接获地主来信,称地段已出售,所有租户遭限定于7月31日前迁离。惟,受影响的百余居民却认为限期太短,地主应与居民共商,以寻求更佳的解决方案,如切割地契以提供租户优先购买权或延长租期。

黄伟益州议员于周日召开记者会,如是指出。他居住在北京路10号,也是其中一户受影响的居民。由于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因身处吉隆坡,因此未克出席记者会。

大部分久居居民 自费数万装修房屋

黄伟益说,大部分居民已居在该处数十年,而且自掏腰包数万令吉装修房屋,要在一个月内搬迁是很难的。他不认同地主称居民非法居住及占用地段;黄伟益声称,大部分居民是自祖父时代或40年代,即开始居在该处,而且获得前地主许可。

指地主终止租约前 有义务与租户洽谈

他形容,这批居民是屋租统制法令下的最大受害者。他已致函地主,并认为地主在终止租约前有义务与租户洽谈,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据他探悉,该地段的古屋将在转售后摧毁,进行发展计划。

受影响的租户,包括北京路2、4、6、8、10号,及过港仔街80、82、84、86、88、90、92、94号。

租户的话

陈慧玲不知所措

过港仔街94号的租户陈慧玲(33岁,家庭主妇)指出,其房子刚于半年前耗资近4万令吉装修,主要是彻底解决屋顶遭白蚁侵蚀的问题。她说,首长林冠英鼓励居民装修古屋,地主却逼迁,令她不知所措。

黄绍景冀地主能商量

另外,在过港仔街86号住了16年的黄绍景(62岁,鱼贩),希望地主能商量。其房子于去年发生火患,刚于6月装修逾3万令吉。

陈荣贵:租户应有优先购买权

至于陈荣贵(29岁)的家族,自40年代起,已居住在北京路2号。他认为地主应切割地契,提供优先购买权予租户。其房子在2年内陆续装修,耗资了3万令吉。

将受迫迁的黄伟益,自言目前还没有打算迁离,而且他也没有别的屋子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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