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3 July 2009

地主售地限13户月杪搬 槟州议员也遭迫迁

2009/07/12 18:07:01
●南洋商报

(槟城12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政治秘书兼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也被迫迁!

战前老屋重新发展

与家人居住在南京路(四条路横巷)的黄伟益,于6月29日联同当地的12户住家一起接到地主一纸通令,要求这13户住在当地战前老屋的居民,必须在1个月内,即7月31日前搬迁,原因是地主已将当地的地段出售,必须清空交予新买主。

黄伟益今早联合南京路12户居民召开记者会时说,被迫迁的住家,包括5户在南京路,8户在南京路后的横街。

“据我们了解,地主已将这些地段售予新地主,而发展计划是将这些战前屋推倒重新发展。” 

一个月通知太短

他指出,地主只给予居民一个月的搬迁通知期实在太短,他不能认同地主在信中指居民非法占用地段的说法。

他说,许多居民的家庭从祖父时代已开始居住在南京路,地主不能指责他们非法占用地段。

“就算地主真的将土地出售,也不代表地主与租户或屋主的合约已结束。”

他认为,新地主有义务为租户或屋主签署新的合约,至于那些不愿再继续租赁合约,新地主应考虑给予赔偿。

“至于地主,他有必要与租户或屋主当面会谈此事,而非通过中间人或代表律师赶走居民。”

他说,州政府希望可保留乔治市内的古迹建筑物,但现在南京路的战前老屋居民却面对地主的无情迫迁。

“地主与租户及屋主还有很多空间可商谈此事,不需要通过法律管道。”

另一方面,黄伟益指出,他已经针对地主迫迁一事,通过律师致函予地主,表明居民反对只限一个月必须搬迁的立场。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