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7 December 2007

槟州政府延长郑两明与林建元的市议员任期长达半年,根本就是违法的决定!

2007年12月27日(星期四)在槟城发表的声明:

民主行动党对槟州政府决定延长槟威两地市议员的任期半年,而没有撤换表现不称职的市议员感到极度失望。

虽然槟州行政议员丁福南不敢否认延长市议员的决定跟全国大选无关,而指称这跟为了配合槟州地方政府所推行的一站式统办中心政策有关。

但是,槟州政府所做的上述决定,显然跟政治因素有关。此举是为了安抚那些表现不称职,又担心没有机会在来届大选上阵的现任市议员。

民主行动党认为有近半的市议员应该“下车”,以便让新一批有干劲、年轻又有魄力的市议员接班。

但是,槟州政府没有以市议员的工作与服务表现作为评估标准,反而一揽子地延长所有槟岛与威省市议员的任期,根本就无法改善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

在这些市议员当中,槟州政府延长郑两明与林建元的市议员任期长达半年,根本就是违法的决定。

若以丁福南的逻辑推论,任何市议员的任期都不能超过4年,但是若让任期迄今3年8个月的郑两明与林建元,获得延长市议员任期另半年,两者的任期将会长达4年两个月。

加上郑两明在处理许多民生课题,尤其是浮罗山背新综合巴刹的过程中,明显有徇私及偏袒民政党要员的情况,让他怀疑其是否还有能力担任一位公正无私的市议员,尤其是身居许多要职的民政党槟岛市议员党鞭。

这证明槟州政府根本是知法犯法、公信力破产、只懂得将市议员职员当作猪肉来分配的政府,而未考虑如何通过新旧市议员更迭的方式,来改善地方政府的积弊。

我敢相信丁福南心底肯定同意一些市议员,尤其是人民进步党市议员吴天发,还有冯继宗、郑振铭、黄少国及多位巫统市议员的表现非常差劲。

既然如此,槟州政府绝不应该向这些“土霸王”的势力臣服,并且让他们继续领干薪却不为人民解决许多棘手的民生问题。

与槟州子民共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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