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5 November 2008

槟州政府尊重与肯定州议会反对党领袖与议员的地位!

民主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兼光大区州立法议员黄伟益于2008年11月15日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前任爪夷区州议员陈清凉指没有为反对党人物保留席位而狠批槟州政府,根本是不可理喻的。

根据我的观察,槟州立法议会从2008年11月13日召开以来,议会厅的公众旁听席并非任何时间都坐满人。

但是,像陈清凉这种“一等良民”却没有善用这种便利,反而还要“自鸣清高”地不要与其他公众平起平坐,甚至制造藉口来怪责槟州政府,无不让人摇头叹息。

针对她的指责,我昨天即时回应说:“反对党应该在议会厅扮演他们的角色。如果爪夷区选民不给你机会,请别怪我们不给你机会。”

众所周知,槟州立法议会的空间狭小,以致能够作为公众旁听席的位子并不多。因此,我们只能根据先到先得的惯例,让公众能够换取观察员准证进入其内旁听。

如果陈清凉迟到而换不到观察员准证,她就不应怪责我们没有善待反对党人物。基本上,除了特别保留作其他用途的空间之外,陈清凉绝对可以自由出入州议会。

即使陈清凉不能以反对党人物身分出席旁听,我们亦欢迎她以槟州港务局主席身分列席,同时针对朝野议员就槟州港务局与槟州港口私人有限公司管理效率差劲所提出的问题,准备所需资料通过槟州行政议员林峰成在州议会内作总结。

槟州政府通过槟州立法议会修改1980年行政成员与州立法议员(薪酬)法令,除了要给予州议会反对党领袖额外1千令吉津贴之外,还要赋予州议会反对党领袖享有法定的地位。

槟州政府言出必行,绝不会讲一套做一套,根本不是在博政治宣传。反之,州议会反对党领袖阿查哈不愿接受额外1千令吉津贴,是为了避免让国阵执政州属的州立法议会纷纷效仿,这才是国阵领袖最伪善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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