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9 May 2008

槟州新土地政策说明

随着首席部长林冠英于2008年5月24日宣布

1. 通常获得60年期限的工业地可申请转为99年地契;
2. 商业地可申请转为99年地契;
3. 住宅地可申请将99年地契转为永久地契

所有地主可从6月16开始申请将地契转换为99年地契,包括申请转为永久地契。

无论如何,国家土地法典没有任何条文允许延长地契年限。因此,所有要延长地契或永久地契的申请,将一律视为新的土地申请,即地主必须先将现有地段归还给政府,然后再提出新的土地申请。

要申请永久地契的条件如下:
1. 有关土地不能抵押给银行;
2. 由于永久地契让土地增址,申请者必须缴付额外的地税。

申请者必须致函予各县的土地局,同时填具下列的表格:
1. 12A表格(填具4份):归还地段予政府;
2. Jadual 1表格(填具1份):申请新的土地;
3. 附上一份最新缴付地税的收据影印本;
4. 附上一份地契影印本。

只有注册的地主才可以提出申请。

地税将根据永久地契的地税与现有土地的地值差额计算。

举例:永久地契的地税 减 (-) 现有土地的地值
(根据评估局的评估结果而定) (根据市值与地契剩余年限)

等于 (=) 申请者应缴付的地税

为了保证申请者的风险,一旦新的土地申请获得批准后,原有的地契才需要交还给土地局。

一旦申请获准后,土地局将发出5A通告给申请者,并列明在3个月期限内所需缴付的地税。如果申请者无法在3个月期限内付清地税,土地局将取消上述通告。

若要缴付的地税过于高昂,申请者可申请分期付款。通常,土地局会允许申请分3至4期缴付地税。若当局允许分4期缴付地税,这意味着申请者必须在4个月期限内付清地税。

针对此事,槟州土地与矿物局主任在2008年5月27日向县长汇报此事。若有任何土地局官员不了解新的土地政策,申请者可进一步询问县长。

槟州土地与矿物局将通过授课形式,让所有土地局官员了解新的土地政策,并在一周内制订相关的土地申请程序指南。

1 Comments:

Blogger Unknown said...

若有民眾不明白如何申請,或搞不清楚申請手續,請找行動黨的律師,那麼他們才有"kang tao"。

29 May 2008 at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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