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9 March 2010

胡栋强有必要向所有乐龄人士道歉!

民主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黄伟益于2010年3月9日(星期二)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槟州民青团团长胡栋强要求反贪污委员会介入调查槟州政府回馈乐龄人士的计划,相等于指责所有向槟州政府登记的乐龄人士愿意接受贿赂,民主行动党严正促请胡栋强就其幼稚的言论向所有乐龄人士道歉!

胡栋强指责槟州政府贿赂人民,同样亦指责乐龄人士接受贿赂。若槟州政府回馈乐龄人士可被视为贿赂,同样地接受回馈金的乐龄人士皆有错。那么,胡栋强是否要把槟州7万个接受登记的乐龄人士送入监牢呢?

如今,胡栋强的幼稚言论引起整个社会惶恐不安,让那些曾向槟州政府登记的乐龄人士感到不安,担心随时会被反贪污委员会调查进而被送入监牢,甚至可能会成为第二个赵明福。

我们真搞不懂胡栋强怎会用如此幼稚的逻辑来看待回馈乐龄人士的计划。我们庆幸的是,州内至少7万个乐龄人士踊跃响应槟州政府的回馈乐龄人士计划,证明他们不跟胡栋强有一般见识。

除了回馈乐龄人士计划之外,槟州政府早前通过槟州供水机构让人民享有100令吉水费单回扣,还有推出消除赤贫计划让低收入家庭每月享有500令吉,还有福利援助计划、天灾援助计划、派发奖励金予SPM与STPM优秀生、提供周转基金或微型贷款予想要创业的失业人士等,胡栋强为何不指责这些计划有贿赂成分呢?

在许多先进的国家,政府派钱给人民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属于人民的钱,政府通过樽节的方式把盈余派回给人民,从而肯定乐龄人士曾经对这个国家所作出的贡献,这又何错之有?人民只是拿回他们所缴付的纳税钱,这怎能视为贿赂呢?

反观民政党执政槟州时,不但没有想方设法让人民分享州政府的财富,反而还要暗中协助巫统掠夺人民的土地与财富。如果胡栋强指州政府派钱给人民乃贿赂,那么巫统或国阵领袖公然掠夺人民的土地与财富,为何却不是人神共愤的贪污大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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